电视剧《亮剑》算得上是2006年影视界一个很成功的制作。自家的电视机在我眼皮底子播了一轮又一轮,一些剧集已经看到了第四遍,总也没看全整剧,不过也没什么缺憾,片子的情节大体就那样,无须求全,闲来看着图一乐子,足矣,――老王一向认为这就是对待电视剧的正确态度。
这部电视剧的第一个好处,在于它在主旋律作品的舞台上,上演了一个有真性情、一辈子只认实理而敢于抗命(抗上级之命)的铁骨军人李云龙的形象。第二个好处,在于带动着观众和图书读者的眼光“唰”一下转到了小说原作者都梁的新作《狼烟北平》上面。
一
与小说《亮剑》出版之后隔了N多年才因改编电视剧的热播而在图书市场引起热销不同,都梁长篇小说新作《狼烟北平》甫一问出,就引起各路读者注目而引发倾销,这百分之百是沾了那个电视剧的光。没有电视剧的深入民间,谁会注意到都梁这本新书,出版商和媒体又如何找到炒作的由头?
看这部小说,不能不佩服作者的聪明劲儿。他的聪明,就在于将一部立意书写宏大历史背景下的激烈斗争(而且这斗争牵涉到国、共、日、伪、黑道、下九流等多方面力量,何其复杂也)的作品,却只在偌大的幕布上给观众铰开一个二指宽的小口子,像耍皮影戏的老汉,只将演出舞台露出一个小孔让观众把眼睛对准凑近上去,看里面搬演的各式把戏。在这样的预置观赏前提下,观众的眼球还不任由作者摆布啦?都梁构造故事的手法节奏也够快,正是耍皮影戏的那个节奏,而这本小说最显明的特点,就是比他前两部作品都更紧张,让人不忍释读,用句成语说,那叫“扣人心弦”。于是,宾主尽欢,读者诸君看得如醉如痴。
据初步调查,看过这本书的同志们一致的好评是:都梁出道,短短几年,奉献给大家三部作品,一部比一部好看。但是,评判一部文学作品,比如小说的标准,跟电视剧的标准有着本质的不同。对读者而言,《狼烟北平》这部长篇的好处,在于它在编造和叙述故事上一点也不绕也不酸,读者只要60分上下的智商就能看得懂。所谓一部比一部好看,说白了,就是越来越写得像电视剧,或说简直就是为拍片量身定做的。作品的结构和对话描写,明摆着去奔电视剧本的路子去的,比如,书中对不同头绪的故事发展用了太多的交叉手法,两个不同场景下同时发生的事件突然间就穿插叙述起来,连声招呼都不打,完全是影视镜头的切换哪。特别是叙述车行老板孙二爷、地痞李二虎斗狠的场面和徐金戈、杨锦秋刺杀伪警察局长相互穿插,两个同样精彩却又不一样层面的情节放在一起,读起来紧张刺激,看着这个又牵挂着另一个,这样的写法在看惯了电视蒙太奇的人民群众那里很能讨巧,――怪不得俺隔壁大妈见面就拉住俺说:看人家都老师写的,主角配角的出场,如闻其声,如见其人,比看电视剧都过瘾哩!
不过,如果回到文学评论的立场上,客气一点说,人民群众对这本书的肯定和欣赏,不过是借用了“看图识字”那类读物的要求吧?
二
故事开始于抗战爆发前夕,人力车夫文三儿率先出场,一副北京胡同的做派,二两白酒往口腔里一灌,没多少本事却能吹下天来。很快,徐金戈、方景林、罗梦云、杨锦秋四个热血男女以各自不同的方式出将入相起来。注意,作者都梁对两个女性角色的处理好像有些问题。杨锦秋加入了国民党军统,没想到新的上司就是徐金戈,而任务就是嫁给这个人,在经历了几次任务之后,杨锦秋深深爱上了徐金戈,徐金戈也被这个看似柔弱的女孩所驯服。徐金戈奉命执行刺杀伪警察局长,任务失败,杨锦秋先在日本宪兵手中遭蹂躏,随后在游街示众时由徐金戈为让她解除痛苦而一枪打死。罗梦云在书中撑得时间比较长,好像是中间离开北平到过延安,几年后又重回北京跟作者分配给她的男角色方景林重逢,接着做地下工作,但她最终的死还是惨得不行,是自己将要被捕之际,主动在室内用炸药炸碎了自己的身躯和发报机。而《亮剑》中李云龙的头任妻子也是一样,是落入鬼子手中之后被李云龙亲自下令用大炮轰死的(看过几遍同名电视剧,没看小说,情节大概没多少出入)。
在对付媒体采访时,都梁自己承认:“女人在我的书中和男人比较,肯定弱。主要有三个原因,第一,我写的就是男人戏,潜意识里有这种抗拒;第二,对女人、爱情兴趣不大;第三,现在写女人实在太多了,我干脆就放弃、避开了。”又说,“现在流行一句话,戏不够,女人凑。在我的作品里,我不希望女人凑,而且只有到应该出场的时候我才会让她们出场。”
很有个性的一个解释。不过,静下心来揣磨作品中对几个主要人物命运与发展的构思与安排,好像能折射出作者的某种性情取向――生来就与女人有仇似的!明眼人对此大概只会有一个解释:“干脆放弃、避开”云云,更可能是不擅写、不会写的托词,就好像一个性无能者在大街上拉着人表白“我对做爱这俗事儿不感兴趣”一样的道理。
不管怎么样,英雄爱美人抑或美人爱英雄的故事模式在都梁这里被彻底打破,毕竟给那些不写男女之间那些花花事儿就攒不成一部长篇的专业作家们立了一个好的样板:不依靠写性写女人,也一样获得可观的市场效果。在都梁面前,99%以上的专业作家都应当脸红。
三
《狼烟北平》中多条线索缠绕并进,夺尽眼球,书中有名有姓的人很多,连大部分无足轻重的人物竟也写得蛮有神采,比如那个白连旗和他家祖传的仆人德子,在作品中可有可无,一用关键作用都没有,但单就这主仆二人的戏就几乎可以独立成书。都梁用来串起书中各路人物的,是人力车夫文三儿,以至于不少评论家给这本小说定价时,总要扯上文三儿说事儿,也顺着文三儿的拉车的职业,各路评论家无一例外地把老舍的《骆驼祥子》拉出来陪绑,非要把这不同时空的两个作家笔下的三轮车夫做个比较,真是好无道理!这其实表明了当下吃文学评论这碗饭的各位同志吝于思考而小脑萎缩的症状。
再看媒体的反应。《狼烟北平》出版几个月以来,媒体上多的是诸如《<狼烟北平>颠覆车夫骆驼祥子》、《〈狼烟北平〉:“新草根人物”叫板“骆驼祥子”》、《<狼烟北平>:都梁否认颠覆老舍经典》一类的调调儿。这类“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统一腔调显示出的,是当下媒体人的集体性浮浅和习惯性偷懒,但凡能找到一个可做类比的点,便将它无限扩大化,结果是人云亦云,误导文化消费大众。
《骆驼祥子》是认真写了祥子的生存,《狼烟北平》尽管如一些同志所说的那样,“也写人力车夫,写天桥,写蟋蟀蛐蛐儿,写茶楼小吃”,尽管“市井俚语之粗鄙,泼皮无赖之本相,国民心理之隐忍之麻木之自私之丑陋,被暴露无遗”,但说到根本上,作者只是借文三儿的一辆三轮车做道具而把各路人物拉到故事叙述的平台上来,文三儿在作品中的作用正跟他的谋生职业一样:拉人的。作品认真构思和写作出来的,一半以上是民族矛盾尖锐斗争的大背景下身负民族存亡大义的国共两方面的特工人员的活动,而把这些底层人物及其生活算成是小说的一条副线都免不了破格提拔之嫌。
从网上搜有关这本小说的资料,看到都梁对记者一再“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文三儿是那个特殊年代车夫群体的一个缩影。他们完全不能和当下的人力车师傅相提并论。我这样写,丝毫没有想要贬低现代‘板儿爷’们的人格形象,诸位大可不必对号入座。”又说,“写作时我有一种感觉:我写的就是文三儿,把他的形象树起来就可以了,其他两条线可强可弱。将来出修订本的时候,加两万多字,重彩描述方景林。其实本来我也留出了伏笔,改编成电视剧的时候,男一号设定的原本就是方景林。”由此可见,这本书被读者和评论家误读成“《骆驼祥子》第二”实在不是作者的初衷,要不他也犯不着打算在修订作品时给方景林再加些料,非得弄成读者眼中立得住脚的男一号不可。再退一步,从创作的角度说,就算作者都梁再聪明能干,也没法儿把《狼烟北平》弄成以文三儿做男一号的小说,这是因为:作者摆正了架式去写,而且用来构成小说骨架的事件当中,没有一个是非文三儿掺合不行的,简言之,文三儿在这本小说中根本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主儿。
四
既然文三儿可有可无,为何各路评论家、媒体人会生出诸多误读?文三儿在书中到底是什么性质的角色?如果认真研究一下被一众媒体扩大化甚至妖魔化了的小说人物文三儿在书中的地位,不难发现:这个角色,主要是以老北京民俗和特产系列的一个组成因素而出现的。
文三儿身上既有劳苦大众的朴实善良,又有遇弱逞强、得过且过的性格。文三儿一直吹嘘自己功夫如何了得,喝高了之后更是满嘴里跑舌头,但是被地痞几个耳光之后一下子雄风毫无,忙不迭地下跪磕头求饶装孙子。参加抗日游行时激情高昂,看到惨烈场面时又屎尿俱下。文三儿也有生理需求,也就不可避免地穿梭于风流场所,当然八大胡同那些高档场所是他所可望不可即的,只好投入到暗娼的脏床上去挥洒雄性生命力……这样一个矛盾冲突的人物在作者笔下栩栩如生,命运也几经起伏。
文三儿此人,正是旧北京独有而他处所无的一个特产。
书中属于这一系列的因素多多,除了上面提到过的白连旗之外,费笔墨较多的还有孙二爷、李二虎等人,看他们在斗蟋蟀时好勇斗狠、互相玩刀子,这类祖传的“勇于私斗、怯于公战”的民众特性,也正是老北京的特产之一,文三儿是其中塑造最成功的立体样本。
“写了十章之后,我把文章交给一个喜爱提笼架鸟的80多岁的老八旗子弟看,结果文章迅速在他们那帮老哥儿们中传开了。他们对我笔下的老北京极为赞赏,鼓励我赶快把小说写出来,趁他们活着还能看上。在他们的鼓励下,我对写作充满了自信。”都梁这番自述,也说明了这一回的创作早就预见了其将在民俗意义上获得的成功。
据在北京上大学的网友说,人家老师在课堂拿这本书为例,说书中真实地再现了老北京的平民生活,反映了老北京的原貌,但恐怕现在早就没有了,结果便在班中引发了北京民间传统文化有没有流失的大讨论。“比如书中提到的八旗子弟遛鸟、养秋虫儿,天桥八怪,街头巷尾的经典小吃……大家争论得面红耳赤最后也没有结果,所以我们就分为几个小组,利用五一期长假到天桥、胡同、街头巷尾去调查验证,结果发现这是一个浩大的工程……”看这动静闹的,连大学生读了这书都不安于室(教室)啦。
一本文学作品延伸出这样的意义来,就有些无厘头了。
[作者档案]
都梁:20世纪50年代出生,做过教师、公务员、公司经理、石油勘探技术研究所所长,现为自由撰稿人。
2000年1月出版长篇小说《亮剑》。同名电视连续剧由海润影视传播公司拍摄。2001年12月发表26集电视连续剧剧本《血色浪漫》,由润亚影视传播有限公司拍摄。
因2006年电视剧《亮剑》的热播,作者有了一个新的称呼:“《亮剑》之父”,而且被粉丝们比作金庸、古龙笔下的人物:人海茫茫,寂寂无名,偶一亮剑,便是一派高手风范。
[作品链接]
1)
《亮剑》,长篇小说,解放军文艺出版社出版
作品塑造了一个叱咤风云、百战沙场的职业军人李云龙,这是个一生都在血与火中搏斗的名将。他的人生信条是:面对强大的对手,明知不敌,也要毅然亮剑,即使倒下,也要成为一座山、一道岭。在战争与和平的时空转换中,他的命运注定要充满悲欢离合――无论是政治生涯还是婚姻、爱情……
2)
《血色浪漫》,长篇小说,长江文艺出版社出版
作品的主人公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的父母曾是高官和将军,他们曾是满怀激情的红卫兵战士,但是到了1968年,这个群体开始在残酷的青春中茫然游荡,他们穿着家里箱子底儿翻出来的将校呢军服,在北京的街头成群呼啸,他们身怀利器,随时为微不足道的理由大打出手,他们“拍婆子”,看白皮书或灰皮书,他们有自己的一套仪式、礼俗和黑话,在“革命”的废墟上,一种独特的青少年亚文化悄然形成,他们是那个时代的周杰伦。
2006-11-5
250001 山东济南胜利大街/山东友谊出版社 王谦